2018年11月7日 星期三

藥害

雖無法接受但老爸離開我已經快三年了。
老爸因藥害而離世,寫陳情信是希望不再有人因醫師從嚴判斷而受藥害。


署長鈞鑒
家父袁丹臣,身分證字號:F101940956,民國14年1月8日生。
104/10/5因肺積水至三軍總醫院汀州院區急診轉送內湖院院區住院治療。
104/10/12開刀抽除積水,取檢體化驗。經診斷疑似肺結核(陰性反應),但找不到菌株,開始服用抗肺結核藥。
104/11/14送宜蘭縣羅東鎮聖母醫院急診,黃疸指數12、心衰竭指數4、肺部感染等病症陸續發生。
104/11/22往生。
署長大人;對一個90多歲行動不便的老人,只因疑似肺結核(陰性反應)的診斷就通報用藥,問題是結核藥的副作用對老人是很沈重、巨大的負擔。

我看到家父服藥後身體不適的反應,早已想投訴 貴署重新評估是否停藥,無奈家父身體已無法承受毒藥摧殘,往生了。

建議 貴署審視通報肺結核患者的年齡、行動能力、生理指數等客觀數據再做投藥決策,減少藥害傷及人命的事故重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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