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

我的父親 作者:袁丹臣(象墀)

序言
        寫完我的自傳後,孩子們對他們祖父的生前行誼感到好奇,要我寫「我的父親」。父親一生雖多采多姿,但最後是以悲劇收場,我怕想起傷心往事,所以遲遲不敢提筆。想到孩子們對他們先人的行誼想多瞭解一些,也是人之常情,所以決定將父親的出生、背景、社會關係以及幾件重要的事記下,來說明老人家的為人處事的方式,讓孩子們可以瞭解個大概。
出生背景
        我袁氏在清朝咸豐時期,因避捻匪亂,始遷至鄒縣城南石牆社草寺村,至我父已是第五代。這個村子四面是山,平地面積很小,東西不過三公里,南北只有一公里,除梯田外幾乎沒有平地。村前面的山是一片懸崖峭壁,東自津浦鐵路,西至獨山湖,綿延數十里長,像一道圍牆。翻過山即是一片不見邊際的平原,每逢改朝換代,此處都是戰場。
        此村雖地勢雖高,但有泉水終年不斷,可供數千人飲用,所以適合居住。明代的村名是雷山官庄,在現今的村東,有石碑可考。明以前是否有人居住則無碑可考,只山邊有些古墓是用四塊片石做的,看來年代久遠,再者就是我祖林的後山上,有立旗桿的痕跡。明末清初,此村又廢了,因村民的姓氏與我村中不同,可見我們這個村子是清代才有的。
 
        村中居民原有七姓,我袁家最晚遷進,成為村中的第八姓。在封建舊社會中,所謂「外來戶」多半都要受欺負,尤其富裕一點時更要受氣,加上我曾祖父這一輩都識字不多,雖成了全村的首富,祖父兄弟三人中,也只有三祖父讀過書,我祖父就不識字。

受栽培的長孫

        父親於清光緒二十五年(西元1899年,民國前十三年)出生,那時家中經濟狀況蒸蒸日上,曾祖父想提高家庭的社會地位,對長孫寄望很高,父親七歲入學,曾祖父不惜重金聘秀才老師來家中設館,增加書香氣氛。成為書香門第後,不但子弟受影響,連媳婦的出身都不同,我的祖母輩都是小康農家出身,到我母親這輩,則都是門當戶對的書香門第了。
        父親最後一位老師姓高,是員生秀才,也是出名的老師。這位先生原在我外祖母家教書,母親過門後,被請到我家設館,還跟來幾位原來的學生,其中一位即是我大舅父。這些學生都是地方有名的仕紳子弟,後來結拜成金蘭兄弟,在地方上也有股勢力。
        民國七年,土匪作亂,三祖父被綁票當作人質,這突來的變故讓父親從此失學。三祖父被綁架當然要報案,報案就要見官,雖到了民國時代,一般老百姓還是怕見官,父親雖年輕,卻是家族中讀書最多的,因此打官司這事就落在父親身上。
        那時是北洋軍閥時期,縣長兼司法官,案子打贏了,錢雖然花了不少,但也結交了許多衙門的朋友。父親因痛恨匪徒,所以當縣長發動地方,成立聯庄會配合剿匪,父親就帶領本村十幾名青年參加,並深入沂蒙山區剿匪。聽母親說,那年冬天,她非常擔心父親,又加上沒有信息,連祖父也掛念的吃不下飯。有個姓尚的長工,好開玩笑,母親越怕,他越嚇她,母親說天冷還能打仗嗎?他說天下雪才打得凶呢!還好父親在農曆年前回來了,不然那個年一定很難過。

父親與清幫

        要在地方上出名,除結交官府、輸財仗義,與地方仕紳交往外,對江湖道上人物,更不能不認識往來。當時勢力最大的是安清幫,橫跨黑白兩道,最講究「義氣」兩字。清幫中我知道的有三個幫頭,分別是興五六、行三、及江淮四,三幫輩份是一樣的。所謂分幫不分家,凡是入門弟子與三個幫都有關係,分本命師(就是自己的師父),引進師(就是介紹人,必須是另一幫的人),傳道師(也是另一幫的人)。所謂的三幫九代,就是三幫師父、師爺、師太,必須牢牢記住以防冒充。當時在山東,以二十一代的大字班為最高的輩份,大字班以後是通、悟、學、萬、象、依、歸。通字班的已很少,父親是「行三」二十三代悟字班。清幫的任務是收弟子,叫做「開善門」,目的是擴大勢力,但父親並未收任何弟子。
        在抗戰時有個通字輩的老先生,姓馮名志和,有數百徒弟加上徒孫近千名,多人橫跨黑白兩道。七七事變後,因日軍燒殺擄掠、強姦婦女,激起中國人的抗戰熱潮,他也成立了游擊隊,跟著時任團長的馬先生當營長,人稱「馮老頭」。
        後來因為誤會馬先生要投共,馮老頭遂將全團帶走,投靠山東保安第二師,自任團長,馬先生成了光桿團長,只有王清瑞一個還跟著他。父親與雙方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,兩方面也都繼續維持關係。父親將家中原存有的一百多粒步槍彈,全數送給馮老頭,他非常感激,據說也給了錢。
        民國三十三年,父親去世兩年多後,共軍勢力已非常強大,保安第二師的馮團,在嚴村築圍寨,周圍並挖了河溝,以便防守。但因外面都是共產黨士兵,部隊給養都靠出來向民眾要,甚至綁票,有一次,二叔賣絲就遇上了,被綁去後託人向家中送信,這時家中一片慌亂,我不知道是馮團綁的,打聽不到消息,跑去找姑丈商議,也沒什麼結果,只好回家。
        誰知就在當天,二叔安全返家,據二叔說,馮老頭聽說是草寺村的袁毓山,就叫他去問話,並提到父親的名字,二叔告訴他以後,他又問家中情況,最後他說:「你回去吧!」就差人將二叔送出寨門外。要放二叔的時候,他部下還有人說:「我們在經濟困難的時候,也不能全講人情。」當時馮老頭很生氣,他說:「你們知道他是誰?我要是有錢還得幫助他呢!」並向二叔說:「中央要是勝利了,你哥的事我要替他辦一辦。」
        幾個月,嚴村被共軍攻破,馮老頭也陣亡了。由此事可見清幫的人確實講義氣,人不在了,情義還能在。 
        民國二十八、九年的時候,日本人成立了偽縣府,以維持地方治安為名,要各鄉鎮成立自衛團,全鎮(高庄鎮共二十二村)共推父親為團長,經再三推辭,不得已答應下了。父親考慮到,若成立部隊,就要增加地方負擔,人員、槍枝都需要錢,再者偽政府下的地方部隊,將來必然被稱為「漢奸」,所以他想了個妙法。 
        父親將高庄、深井兩個村中,原有的保家隊編成兩個隊(高庄、深井都有寨,僱有保家人員),團部設在深井。深井鄭家是大戶人家,有三十頃田(即三千畝),人都忠厚,對外有麻煩的事情,都請父親替他們解決,所以團部設在那裡,不必另外花錢。這完全是應付公事,當時都稱父親為光桿團長,有時地方有了事,父親公出時,還是會派出帶槍的人員跟隨,但盡可能避免這種場面,後經變亂,這個團也消失了。
        人出了名,冤枉錢花的也不少,有一次來了一個客人,吃過晚飯住在我家,第二天派人挑著一百斤麥子送他走,聽說此人與我家並無深交,有了困難才前來請求幫忙,以後卻再也沒有此人下落。
        還有一年的三月三,山上有廟會演戲,山腳下開賭場沒人管,賭局很大,有一來自滕縣的賭客,輸了現款還欠下二十元賭債,賭場說不還錢不讓走人。此人打聽到父親在場,上前求援,並說他與我姑丈有姻親關係,父親當場把欠債擔起來,叫賭場放人。那時二十塊銀元不是小數目,很多人都說錢白丟了,連三祖父都說:「你又不認識他,為何多事?」父親說:「不替他解決,在荒山上會出人命的,更何況他說出張福佑的名字(大姑丈是三祖父的女婿)。」 
        不到幾天,那人來了,提了兩盒點心,見了父親千恩萬謝,不叫大哥,稱父親為哥哥。我家客人除內親外,一般的客人都在外院樓下招待,他吃過飯後,請求進內宅拜見嫂嫂,並說因父親不常在家,見見嫂嫂,以後可以常來,父親沒法推辭,只好讓他進內宅與我母親見面。臨去時二十塊銀元放在桌上,父親客氣了兩句,送他出門,回來才把錢收起。

父親與二叔 

       二叔比父親小八、九歲,比我大十五歲,兄弟二人雖同父同母,但長相與個性完全不同。二叔做事小心謹慎,十八歲結婚後就自立門戶,他繼承二祖父的財產,治理的有條不紊。記得父親曾對三叔說:「希望你能像你二哥,十八歲獨立治家,不需讓大人操心。」自我記事以來,很少看見他兄弟倆坐在一起閒談,如有事情,也就是把事情講完就走,但我知道父親是很愛二叔的。
        七七事變前,山東實施民兵訓練,成立鄉農學校,對象是地主。軍事訓練四個月,第一期是三祖父家的大叔去受訓,二叔是第四期去的,伙食、服裝、槍枝,全是自己帶去。二叔畢業時,正逢事變發生,縣府要將他們撥交國軍,大家利用夜間全都跑了。二叔返家後告訴父親,於是先教他躲了起來,再想辦法。
       那天晚上,下著小雪,父親帶了兩個人,每人帶上三十多發子彈,由山上的小路走到二十五華里外的兩片店,對著鄉農學校開槍。因學校離車站不到兩千公尺遠,正好有火車駛來,車頭燈很亮,父親瞄準車頂連開三槍,火車緊急煞車,關了燈,爺仨子彈打完了,才由原路回來。 
        到家已快天亮,喊起母親燒飯,仨人喝著酒說,此事定要保密,這是擾亂滋事。
但因這樣一鬧,縣府怕事情鬧大,遂下令准許僱人頂替,之後花了一百元,加上三畝田、一支步槍,事情才這樣了結。後來聽說縣府原準備派兵下鄉抓人,經父親這一打,怕起了民變,才准僱人頂替。

和事佬

        抗戰前兩年,風調雨順,地方平靜,三祖父感到自己年事已高,祖林立碑的事不能再等,林上數棵柏樹若賣了,足夠立碑用,於是召開族人會議,請木匠估價。因二叔想買下來做二祖母的壽材,西支的毓珠大爺也要買,因此惹惱了三祖父,算起舊帳來。
        這筆舊帳說來話長,是一百多年以前的事,原來我家當初由滕縣袁家村遷來鄒縣,是第十一祖冉公,他帶著三個兒子,長璽、次松、三桂。冉祖公去世後歸葬老家
祖塋,松祖(也就是我們這一支)去世後葬在草寺村祖林,長支的璽祖另葬在村的西南林。三支桂祖早亡無子,由松祖長子萬泰出嗣繼承,也葬在松祖的西邊(後即稱為西支),所以祖林內有兩個祖墳,土地所有權是松祖的次子萬恭,也就是我們這一支的。
       當時是親兄弟,不會想到這些,再加上萬泰又無後,由恭祖的長子法正出嗣。 第一世是親兄弟,第二世也是親兄弟,第三世又是親兄弟,所以二支共用一個祖塋都沒問題。到了第四世月字輩,出嗣的法正即生有兄弟六人,祖塋無法容納,開始有了爭論。 
       三祖父認為,土地是我們的,林樹當然也是我們的,西支無權過問。西支就說,出嗣也可以帶產,不能說土地沒我們的一份,因此爭執不下,立碑之事遲遲無法進行。 
        父親勸雙方無效,他找來兩位鴻字輩的石匠,跟他們說:「你們倆是晚輩,去找你三老爺爺,如能將僵局打開,不但兩面祖碑由你們做,祖碑立後,還有二世的碑接著立,你們要好好努力,我會幫你們說話。」父親又說:「你們還可以對老人家說,不要因從前留下的問題誤了大事,讓您老人家報本追來的孝心不能實現。」
        這一招果然見效,兩個曾孫勸說下,老人家不再堅持,二叔當然聽他哥的,林木讓給毓珠大爺買下,並即立了合約,順利開工立起兩面祖碑,接著又立了我高祖、曾祖的墓碑。當時祖林上還留下十幾棵柏樹,言明歸我們這一支所有,西支不能再有意見。
        後來共產黨到了,鬥爭我家,西支有個象字輩的女人參加村幹,砍殺了林樹。民國三十年國軍收復鄒縣,我由兗州回家後,大家都知道我如要殺她,只要一句話,但我顧到族裡顏面,不提此事。月成老爺找幾位鄰人代她向我求情,我也沒問老人家,就答應他們,只要樹身歸還,並將林上樹坑填平,自己族裡的事,還能再說什麼?月成老爺看我不生氣,非常高興的說:「我帶他們(當時參加砍樹的人)去填平樹坑,並向祖墳叩頭,跟老祖賠禮,就這樣了結吧!」後來我向三祖父報告處理經過,老人家也認為處理得不錯。 
        家中房屋被燒後,有一次三祖父說,把柏樹賣了給我修房子,我對老人家說,將來族人越過越疏遠,您老人家也經過的,公產私用後遺症很大,但您照顧我的心意,我會永遠記得。以後我離開了家鄉,這件公事後來如何處理,至今我還不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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