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自中國‧山東的鄉野故事 作者:袁丹臣(象墀)
我九歲入學時,民國成立已經二十年了,但民間仍是滿清時代的舊風俗,老觀念一點沒改。地方雖有公立小學,只有窮人家才去讀,有錢人家的孩子還是讀私塾。
在私塾教書的先生,仍然穿著長袍馬褂,留著長辮子。那時男人的辮子,大就是美,女孩子們有這樣的順口溜:大辮子盤三周(繞頭轉),跟著討飯不為孬;豬尾辮脖子轉,萬頃之富俺不戀。可見男人的辮子,在女人的眼中是何等重要了。
女孩的腳對男人來說,也是同等重要,所謂「三寸金蓮人人愛,大腳老婆醜事多」。三、四歲時,曾有人問我:「你長大了,要怎樣的太太?」我說:「要麻臉小腳的。」大人都覺好笑,因為二嬸母麻臉小腳,那時候是剛進門的新娘子,我覺得很好看,直到七、八歲時,姑母還拿此話取笑我。
女孩的腳對男人來說,也是同等重要,所謂「三寸金蓮人人愛,大腳老婆醜事多」。三、四歲時,曾有人問我:「你長大了,要怎樣的太太?」我說:「要麻臉小腳的。」大人都覺好笑,因為二嬸母麻臉小腳,那時候是剛進門的新娘子,我覺得很好看,直到七、八歲時,姑母還拿此話取笑我。
當時看新娘子,都是先看腳,小時候村中若有娶新娘,每次小孩子看新娘回來,大人都是問,新娘的腳小不小?很少問到臉蛋或身材如何。小腳大家都認為可愛,可是沒人想到兩隻小腳是多少痛苦和淚水換來的。
我有個二表姊,因父母雙亡在我家長大,比我大六、七歲,我親眼看見她裹腳所受的罪。因為腳趾纏斷了,常常會發炎,她用明礬燒過研細當藥用,還有豬的牙骨油,都是她的常用藥。
她說腳疼的像火燒,連在冬天的夜裡都得放在被子外面,讓它凍麻了才能睡。雖然痛苦,因風俗是這樣,女孩子也都認命,好像身為女兒身,就應受這個罪,做父母的也不會感到心疼。
談纏足,不能不談裹腳布。用十公分寬,一公尺半到兩公尺長布條,從外向下裹綁,把四個小腳趾,壓在腳心,再向足跟拉,拉到足面骨斷了,腳趾頭也斷了,大足趾與腳後跟靠在一起,才能成為小腳。小腳裹成了,每天夜晚還要放開重裹一次,據說,鬆了也不好受。
談纏足,不能不談裹腳布。用十公分寬,一公尺半到兩公尺長布條,從外向下裹綁,把四個小腳趾,壓在腳心,再向足跟拉,拉到足面骨斷了,腳趾頭也斷了,大足趾與腳後跟靠在一起,才能成為小腳。小腳裹成了,每天夜晚還要放開重裹一次,據說,鬆了也不好受。
穿上花鞋,外面傲人,但裡面卻見不得人,不但臭,也不好看。因此女孩無論纏腳、洗腳,都不讓大男人看見,甚至結了婚也不會讓自己的丈夫看到,可說是神秘到家。
也因為如此,窮人家更是重男輕女,那時候的布貴,女孩子足下用的布,就是重大負擔。何況男孩十歲就可放牛,女孩除幫忙燒火、看弟妹外,別無用處,養大了出嫁時,更是一大負擔(北方不要聘金)。當時政府也宣導放足,但鄉間仍無法改變這種惡風俗,直到共產黨執政後才徹底改變。共產黨做的壞事很多,卻做了一件好事,也算功德無量了。
女孩長大就要嫁人,那時代的風俗,女孩子出嫁等於過一趟鬼門關。在心理上,因為此去多半是未知數(未過門前對婆家一無所知),命運好壞只能看造化。在身體上,不人道的規矩更是受盡折磨。
女孩長大就要嫁人,那時代的風俗,女孩子出嫁等於過一趟鬼門關。在心理上,因為此去多半是未知數(未過門前對婆家一無所知),命運好壞只能看造化。在身體上,不人道的規矩更是受盡折磨。
結婚當天二十四小時無法大小便,必需前五、六天就節食,出嫁前一天連水都不能喝,餓個半死。不論寒暑,都得穿紅棉襖、紅棉褲(婆家前一天送去),我母親五月結婚,就幾乎休克在轎中。
那時候女子上轎沒有不哭的,因為這是一生最大的賭局。俗話說「男怕選錯行,女怕嫁錯郎。」好與壞,都不是自己選的,是奉父母之命,沒有自由的主權。如婚姻失敗了,只有兩條路可走:一是死,二是跑,但跑的下場可想而知,多半是選第一條路。再有一條就是聽候丈夫處置,依所謂的「七出條款」被逐出門。
從古到今,中國五千年來女子的血淚史,真是一言難盡,最可嘆的是歷代出了很多女文學家,卻都未能為女權說句話,甚至還提倡「三從四德」,還有女兒經、烈女傳等書籍,都是男性壓迫女性的工具。
家中如有幾個女兒,做父母的等於欠下高利貸,永遠也還不清。女兒出嫁就是一件大事,那時講「門當戶對」是有道理的,如男方富有,女方貧窮,那就慘了,嫁妝少了怕配不上,不惜賣田、借債也要撐面子。
家中如有幾個女兒,做父母的等於欠下高利貸,永遠也還不清。女兒出嫁就是一件大事,那時講「門當戶對」是有道理的,如男方富有,女方貧窮,那就慘了,嫁妝少了怕配不上,不惜賣田、借債也要撐面子。
我母親出嫁時,外祖父就賣了田,母親婚後將羅裙、荷葉裙等賣了,錢放在娘家放債,父親要她拿回來,由父親買了一頭母牛,光是一點衣服的錢就可買一頭母牛,整個的陪嫁費用可想而知。
我有三個嬸母,三祖父家的二嬸母,嫁妝最多,不但在我們族中第一,在全村也是數一數二,當時稱為「十樣景」,次一等則是雙八件,二等的是小八件、大八件,三等的是小六、大六件,還有小四件,最窮的也要一桌一櫃。
二嬸母的陪嫁用具,小到耳挖、鞋刷、鑷子、酒杯,大到八仙桌、太師椅、條山几,能想得到的都有。連我也有一份禮(當時三家只有我一個小孩),有帽子、衣服、鞋襪,還有繡花錢袋。衣服到我記事時已沒有了,只有那頂帽子保留下來,是用花紅緞子做成的禮帽型帽子,前面用布縫成小蓮花,手工精細,一直保留到房子被日本人燒掉才沒了。據二嬸母說,當時她老爸給她提條件,如接受大八件,可以給她十畝好地,她沒答應,那時候的女孩子沒有繼承權,田地都是兒子的。
女孩結婚後,三年內婆家不管衣服,連小孩的衣服都要娘家供應。我則到七、八歲時,都還是穿外婆家的衣服,因為經濟大權在祖父續絃的妻子手中。母親最難忘的,就是有一次賣婆(可到家中賣花線、布匹的女人)來家中,祖母要剪布給三叔做衣服,母親說:「小孩(指我)也要做一件。」沒想到祖母很不高興的說:「不買了!」。後來母親常對我說:「你是長孫,你奶奶百年後,領喪的是你,你三叔得在你後面。」我知道這是說給祖母聽的,怎料祖母是何時去世,如何殯葬的,我都不知道。
女孩子出嫁後,農忙時在夫家,農閒時住娘家,即使在娘家,也都是做自己的工作,如做衣服、鞋子等,回夫家前如做不完,還得請母親或嫂子幫忙,大家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。
女孩子出嫁後,農忙時在夫家,農閒時住娘家,即使在娘家,也都是做自己的工作,如做衣服、鞋子等,回夫家前如做不完,還得請母親或嫂子幫忙,大家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。
那個年代,媳婦回娘家,要先請示婆婆住幾天,多住一天都不可以。二表姊出嫁後,回娘家時都是我接送,我最討厭看她婆婆那種嘴臉,尤其她向我說表姊的過錯,我真想與她吵架,之後我就不再去她婆家了。我有個三姑母,都稱她們為「三閻王」,但閻王遇到婆婆也沒辦法,有一次,回家多住一天,第二次再回家時,她婆婆說:「妳看著住吧!」這可慘了,三姑母站著不敢動,還得公公出面講情才放行。
身為女孩,大多能認命,古今都一樣。我大舅遺抄中,見到有段康熙下江南的故事。
江南寧國府宣城縣,有生員(秀才)陸鑑銘,性嗜賭,蕩業,將妻焦氏賣於監生(等於舉人,清朝有錢即可買,俗稱捐官)黃心赤為妾。焦氏知之,作詩十首,縫衣襟內自縊而死。有司(法醫)相驗得詩,呈御覽,康熙旌表(手諭)縣爺將陸鑑銘除名收押,罰黃心赤銀八百兩,做建坊(牌坊及祠堂),去其夫八指令守祠堂,又罰黃心赤田地兩頃做祭田。
焦氏的詩:
(一)誰人設下迷魂陣,籠絡兒夫暮作朝,身倦囊空歸臥後,枕邊猶自夢呼么。(二)一盞殘燈照敝帷,傷心重整嫁時衣,妾身不是呢喃燕,肯向他人門戶飛。(三)虛度光陰二四春,峨眉淡掃守清貧,也知錦繡業中好,羞做世間薄幸人。(四)獨對孤燈照晚粧,徘徊無計耐更長,揮毫欲寫衷情事,忽上心頭便斷腸。(五)風吹庭竹舞喧嘩,百轉愁腸只自呀,燈蕊不知此我訣,今宵又放一枝花。(六)人言薄命是紅顏,妾不紅顏命亦艱,留下青羅巾一幅,請君試看淚痕斑。(七)生如羈旅死如歸,妾命如紙心事違,遙視郎君休早出,床頭幼子守孤帷。(八)滄海桑田有變遷,人生百歲總歸泉,高堂縱有憐兒意,切莫悲傷損天年。(九)香焚寶鼎告蒼天,默祝郎君性早還,菽水俸親書教子,妾死黃泉也安然。(十)為人誰不樂餘生,我樂餘生勢不行,今夜懸梁我別後,他年冥府敘離情。
這十首詩充滿感傷,令人感動,雖自恨苦命,卻沒有一句怨恨丈夫。 康熙皇帝也和詩一首:
頑夫薄命逼妻亡,賢婦不與凡婦行,
白髮猶難存晚節,青春誰肯棄韶光,
魂升天上乾坤老,骨在人間草木香,
朕泪豈能容易落,憐伊千古振綱常。
這十首詩充滿感傷,令人感動,雖自恨苦命,卻沒有一句怨恨丈夫。 康熙皇帝也和詩一首:
頑夫薄命逼妻亡,賢婦不與凡婦行,
白髮猶難存晚節,青春誰肯棄韶光,
魂升天上乾坤老,骨在人間草木香,
朕泪豈能容易落,憐伊千古振綱常。
康熙帝雖被感動的落淚,對本案的處理也可說是大快人心,但他沒想到,中國之大,同樣的事情,可能天天都會發生,許多事件未像焦氏如此幸運,遇到皇帝欽判。身為一國之君,應當想到從制度與法律上提高女權,不使這類的事情發生,才是根本防止之道,顯然他沒有這思想。
據說,早期滿清皇帝的女兒命也很慘,結婚後,不能與駙馬同住,不經詔喚,駙馬不敢晉見。即使晉見,要行君臣之禮,也不能留下住宿。女孩子天生怕羞,有話不敢說,就是說出口,陪嫁的老宮女也以君臣大禮來阻止。但駙馬又可另外納妾,所以「公主」多半不生養,也多很短命。
據說,早期滿清皇帝的女兒命也很慘,結婚後,不能與駙馬同住,不經詔喚,駙馬不敢晉見。即使晉見,要行君臣之禮,也不能留下住宿。女孩子天生怕羞,有話不敢說,就是說出口,陪嫁的老宮女也以君臣大禮來阻止。但駙馬又可另外納妾,所以「公主」多半不生養,也多很短命。
一直到滿清中葉,有一位公主生性潑辣,要詔駙馬住宿,宮女說不可(宮女怕公主生孩子給她們添麻煩),她就親自去問皇帝:「為什麼不能與駙馬同住,我要詔見也不可以?」皇帝說:「你們夫妻間的事,誰能阻止?當然由你們自己做主。」從此以後,公主有了自由,也才沒有終生守活寡的公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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