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

我的一生 成家立業

        這邊工作輕鬆,單位的全名是「軍眷業務管理處」,下轄有幼稚園、診療所,還有個有名無實的「軍眷生產合作社」。這裡女同事很多,常有人半開玩笑的要與我介紹朋友,我從來沒有成家的想法,更何況經常囊空如洗,朋友的好意,只好笑笑。民國五十年底,大陸大饑荒,餓死人無數,心想我家中的二個弟弟很難生存。

        我天性喜歡小孩,看見小孩就想抱,有同事的太太生了個白胖小子,看了心中非常激動,常常下班後就去看。同事的岳母在他家中照顧女兒坐月子,看出我的心情,雖言語不通,經她女兒轉述,說看我人很忠厚,又喜歡小孩,想替我作媒。

         我的軍中好友劉學義,由金門來信勸我成家,他儲蓄有兩千元,願全部資助,並說絕不用還。以我們多年患難之交,他的話絕對可信,因此我就認真進行,但並未成功。

         花蓮吉安農會也是我們委託送補眷糧的單位,由黃姓米廠老闆代辦,我每月發米、結算,最少去二次。也許是因為我做事規矩,在可能的範圍內與人方便,黃太太也想幫我作媒,為避嫌由老闆的族弟出面。

        這次進行順利,年前就要訂婚,此時我身上僅有貳百元儲蓄券,連忙各處去信求援。劉學義因病住院,遠井不救近渴,幸好有友人李樂仁寄來五百元,另向花蓮市農會林姓職員借了五百元,同事張克己寄五百元,用分期付款買一部腳踏車,再向在花蓮服務的李鼐中同學借壹仟元作聘金,才完成訂婚。

        因我是正月初八出生,升准尉是五月八日,到五十年五月八日初任少尉,原預定於五十二年四月八日結婚,但當年四月八日不是星期日,遂決定改四月二十八日。四月一日例行晉升中尉,肩上多一條槓也好看些,在無錢又無人幫忙的情況下,本身又無經驗,其困難只能以焦頭爛額來形容。

        幼年曾讀過一篇「送窮神」文,內容是請窮神不要再形影不離的糾纏。想我自二十一歲與窮神結緣,近二十年形影相隨,但我從不怕他,單身軍人有吃有穿,窮不過一個月,富不過三天。我對付他的方法是:領到薪餉先買十包香煙,沒錢就不出門,在營看書反倒增加知識,所以不怕窮。現在不同了,處處需要錢,從一無所有中建立一個家,出乎意料的困難。

        新婚不久,妻子銘鳳有孕並患貧血,要吃藥改善,我的薪餉才一百多元,自結婚後全交給銘鳳,我不慣也不會管家。五十三年元月三十一日,長子禎兒出生了,因我兩人都無經驗,孩子一哭就不知如何處理,只好找來一位助產士的助手幫孩子洗澡。孩子先天倒很健康,因母奶不夠,搭配牛奶,弄得消化不良,醫務所治不好,只好住院治療。

        當時要四百元保證金才能住院,寫報告向公家借,處長不批,要我向財務官去借,觸發我的怒火,當面將報告撕碎,往地上一丟:「不借啦!這個單位還能幹嗎?」同事朱体志見狀,拿出四百元借我辦理住院,我就沒有再講不好聽的話。也是因為有了孩子,自己性情有很大的轉變,人言「有子萬事足」,精神上有了寄托,開始對自己的生命珍惜,不願再鬧事,不然我手中握有很多秘密,可使處長無法做人,甚至身敗名裂。

        只舉一、二件事:台東農會增設代辦所,每月補助一仟元,他向農會拿伍佰元,以業務活動費列入會計賬,再由承辦人支出交給他,經我查賬發現,承辦人將實情告訴我,因他有妻子兒女,一念之善替他隱瞞。

        再者,曾調來一財務官吳國祥上尉,此人患有精神疾病,因此不敢讓他擔任原來職務,他本人也自稱頭腦不清,不能勝任,因此讓他送公文當傳令兵,他也不推辭。我觀察他除了偶然無故大笑外,一切都很正常,別人都用異樣眼光看他,我卻起了同情心。其他人多直呼其名,我仍稱他吳上尉,有空常與他聊天,也表示同情他的遭遇,因相處得不錯,我結婚時他送了一百元大禮。

        有一次他發脾氣,同宿舍三個軍官被他打傷兩個,處長怕自身難保,不敢講話,令我報公事向總部請求送吳員住院。住院公文到了,無人敢送,處長又找到我,說這差事只好麻煩你了,我說要先與吳談談看可不可以。

        我把他請到院子內,避開其他人,我說:「吳上尉,總部有公文要你去醫院休息幾天,把身體養好後再回來,我陪你去,你看如何?」他手按額頭說:「最近常頭疼,可能缺乏維他命。」我說:「是呀,到醫院可以請醫生開維他命,我們就去吧。」就這樣半哄半騙,送到玉里榮民醫院。

         辦理住院手續時,要填緊急通知人,問有無親友,他說:「我到了這個地步還有朋友嗎?」我忙說:「我們就是好朋友呀!」遂填上我的名字,完成住院手續。臨別告訴他:「我會來看你。」爾後每月出差玉里,我都順道去看他。

        後來玉里醫院來公文,請單位派人去接他出院,卻遲遲未有人去接。他寫信向總部告狀,總部監察官來查,責備處長不該送去後就不聞不問,處長說曾派我去看過兩次,找我作證,我將去過的時間及院中生活情況報告後,監察官命令快接他出院就結案了。

        但問題並未解決,他出院後更難相處了,處長問我吳的情況,我說他說了很多氣話,最好派他去台東服務所(該所由處長督導),處長鼓掌叫好,笑稱我是小諸葛。今天我有困難,不過區區四百元,更何況是暫借,也不能替我解決,這種長官,豈能再跟他做事,所以決心調走。

        這時馬先生在軍人監獄當典獄長,部下的經理官是由監獄官充任,因出了問題退役,正想調我去,也是上尉缺。調任公文隔著聯勤總部,往返費時,至五十三年十月才去報到,交接完業務租妥房子後返回花蓮,一家三口搬離了終身難忘的地方。短短三年多,從孤單一人到成家、生子,還升了級,也算是我一生中最得意的三年了。

        馬先生五十六年元月退役,對我說:「我走後,你最好離開,不要給丟了人。」軍人監獄的確是容易出事的單位,貪污的機會太多了,我雖心中不快,有不被信任的感覺,但為了使老人家放心,又託人調回聯勤宜蘭廠。徵調公文一到,新典獄長想挽留我,說:「你做得很好,為何請調?」我說:「因這個工作做久了容易出事。」他說:「要出事的人,不久也會出事,不會出事的人,做多久還是沒事,你放心幹吧!」不得已,只好告訴他馬先生的意思,典獄長與馬先生同事多年,瞭解他的為人,遂說:「留人留不到心,我只好同意了。」不管他真留假留,這一段話,倒使人感到安慰。

        從五十三年十月調回台北,一直到五十六年三月再調宜蘭,在這兩年多的時間內,我深知跟自己人做事,要處處謹慎,尤其做人方面,更要謙虛,笑臉對人,不能帶一點驕氣,事比別人多做,話比別人少說,所以我走後風評還算不差,如不調走,說不定會升到上校。

        來台灣換了六個不同類型的單位,適應新環境換新工作,對我來說如家常便飯,但搬家卻是最頭疼的事。那時北宜公路還未鋪柏油,軍用卡車開在路上像跳舞一樣,家具碰撞聲不絕於耳,這時長女美兒還小,一家四口好不容易才到了礁溪,後來我在聯勤電池廠服務長達十三年,就是因為怕搬家。

        電池廠原屬通信單位,改為兵工單位後,主要幹部都換成理工科人員,其他官科就變成次等配角了,待遇也不同,如生產獎金的分配,兵工科官員較一般同級軍官多一倍,主官管再加一倍,雖感不平,為了生活安定,只好繼續待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 二女珍兒、三女芬兒接著報到,人口多了,搬家更不易。六十八年又生了次子鈞兒,我已到了屆齡退休年齡,本可再延一、二年,但不知為何開始厭倦軍中的工作,主動報請退役,於六十九年二月一日生效,結束了軍中生活。若自三十八年四月六日大陸撤退算起,差二個月滿三十年,由下士班長升至中校參謀,得到寶星、景風兩座獎,忠勤勳章一座,從未犯過失,劃下完美句點,光榮的退役了。

勳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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